我不喜歡體育,一來體育差,二來很討厭穿短褲。中學體育制服的超短排球褲,我覺得只是比底褲長一點,然後,學校還要我們在校外跑 — 我們要圍著自己和旁邊的中學跑大圈,沿途總是給途人上下打量,我跑得又慢,總是落後大隊很多,變成一個人在大街上穿著超短褲在人來人往的馬路旁跑,實在很肉酸。所以我很討厭跑步。
到大學及工作,所謂「得閒死唔得閒病」,沒時間更沒需要做運動,所以,除了間中行山以外,我基本上是零運動量。
後來到韓國公幹接近半年,難得地住五星級酒店,步行到客戶上班只需十分鐘。因為習慣早上六時起床上班(在紐約和香港我也是住在偏遠地區,上班起碼要一小時),見有時間,而酒店的健身室又很漂亮,於是便每天都健身室跑步,發現跑步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運動,不但可以聽歌/看電視/看書/胡思亂想,而且自己的表現不會影響別人:我其實也試過和朋友打羽毛球,但技術實在是太差,總是接不到又或是打不過網。所以,就算朋友說沒所謂,我也不好意思破壞別人打球的興致。
回港後,雖然沒有了五星級的健身室,但發現竟然有點愛上跑步,於是間中晚上都會跑到屯門碼頭,路程約六公里,然後乘輕鐵回家。有天晚上,我覺得跑得不夠,於是直接跑回家。第一次一口氣跑了十公里,很高興,於是跟一個跑半馬的朋友分享。
她興奮地說:「你有無興趣跑渣打半馬啊,我報佐,但係我跑唔到,你幫我跑啦。」
我:「吓,半馬二十一公里喎,我啱啱先跑過十公里⋯⋯」
她:「好易咋,你練下啦。」
我:「好似得返個半月咋喎⋯⋯」
她:「夠啦,我send啲訓練計劃俾你參考下啦。」
本來打算練習一下,但不知是不是因為跑十公里後冷親,之後病了差不多一個月,最後只剩兩個禮拜時間。
我:「我稔我都係跑唔到,你搵過第二個人跑啦,唔好嘥。」
她:「邊度咁易搵到人跑半馬,跑唔晒唔緊要,可以搭巴士吖。你可以試下睇下自己跑到幾多吖嘛。同埋得返兩個星期你唔好練,就咁好似平時咁跑,留返啲力嗰日跑啦。」
最後,我在只是跑過一次十公里既情況下,去跑我人生第一次既半馬。跑半馬的第一個難關就是要很早到達尖沙咀,所以到達時很睏。報道地點附近有麥當奴,裹面人頭湧湧,全部人都是穿著跑步的裝束,有兩條長龍:排男廁和排女廁。反而買食物不用排隊,大家都是來運桔的。結果,整個半馬最緊張一刻就是:我怕去不到洗手間。
半馬是在尖沙咀開始,跑到青馬大橋,再跑過西區海底隧道,再跑到維園。我計過,如果要在三小時內完成半馬,那我每小時必需跑完起碼七公里,而我一定會越跑越慢,那我第一小時就要跑到八公里了⋯⋯而我平日在街跑的速度大約一小時七公里多,所以我應該是無法完成半馬的,只好抱著跑得幾多得幾多既心態落場。
由尖沙咀跑到青馬大橋其實不難,但是到青馬大橋後,太陽越來越猛烈,而開始路邊會有倒數牌告訴你還有多遠便到終點,我發現自己竟然比預期中快了一點⋯⋯
「不如試下盡力跑睇下跑唔跑得到終點吖。」
腦海閃起這個念頭。於是,我開始留意跑速,儘量維持每公里跑7至8分鐘,還在想「如果我跑得完半馬,應該無嘢難到我」和村上春樹講跑步同寫作的文章。
一直無驚無險地跑到西隧,我見時間有點不夠,但已經過了最後可以搭巴士走的地點,於是我想:「跑得返維園就算啦,唔駛三個鐘內完成既。」入西隧後,好焗:隧道內充滿了肌肉痛藥膏的氣味,很難聞很攻鼻。我開始覺得無力,而且出西隧時要上斜,那個斜還要有急彎,平時乘車也不覺得那樣斜,但跑了十幾公里後,真的覺得很斜,我無力再跑,開始慢慢行。
忽然,有個人在我後面叫:「hey, you’re almost there, run!」然後便在我身旁掠過⋯⋯
奇怪的是,我又真的有了少少氣力繼續跑。跑過奪命急彎斜後,之後便不太難跑了。不過真的好累,大概是因為我從未試過連續跑超過兩小時。望望手錶,發現自己竟然有機會三小時內完成,又想自己應該不會再跑半馬,所以便想加把勁令自己真的可以三小時內跑完。
慢慢跑到中環,一路上,佔中畫面不時在腦海浮現,想起放催淚彈那天晚上,在這兒見到有個女孩暈倒,打999找救護車、想起在這裹運送過物資⋯⋯
然後跑到灣仔,到銅鑼灣,感覺很古怪 — 因為一向遊行都是由維園出發至金鐘,第一次反方向行。急步行到銅鑼灣廣場(已經無力跑),才發現原來銅鑼灣廣場同維園的距離其實很遠。
幾經辛苦,我完成了人生第一次半馬!(應該也是最後一次。)看看手錶,似乎三小時內完成了。
過了不久,朋友便whatsapp我這個圖,說恭喜!
我竟然成功於三小時內成半馬拉松!!!比通過博士論文口試還要興奮!!!
回家時,在天后站見到有跑全馬的人在倒後下樓梯,我還以為他們跑完全馬後還覺得運動量不足在做運動,第二日返工,我才發現肌肉痛得無法落樓梯,要倒後才落到(但不知道為何倒後可以落到,可能是用的肌肉不一樣?)。
本來還以為完成半馬是最大挑戰,這刻,我才發現最大挑戰是跑完半馬第二日還能夠準時返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