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中學時,公益金開始推行便服日,據說意念是參考美國。當時某貧困國家因天災急需援助,一間美國公司的總管便發起賑災活動:每位職員只需捐小量的金錢,便可在便服日穿上便服上班,該次活動相當成功。因此香港公益金便效發起來,每年均選擇一天作為便服日。
但是,我校的便服日從來都不是在公益金「法定」的那天舉行,而是在一些本來就要/就可以穿便服的日子去舉辦便衣日,例如「環境日」(environmental day),即到校園外面的山坡執垃圾,穿便服以免弄髒校服;又或是學校旅行,穿便服以免太吵敗壞校風。
因為這些日子在有便服日以前,我們本身就可以穿便服,同時,我們也覺得真的需要穿便服(男同學穿校服執垃圾都OK,但是女同學穿裙實在不便),所以,當學校硬推便服日,而我們根本只可以「選擇」參與時,便令我們覺得跟搶錢沒有分別。學校還要求最少捐十元才可以穿便服,那個年代,學生餐只需十三元,十元對部份同學來說其實是個大數目,所以我們都深深不忿,但都只能敢怒不敢…